当前位置: 首页>>学院概况>>组织机构>>正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工作职责
2015-08-25 17:50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到管教管导,教书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2、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做到刻苦钻研,勤奋学习,认真备课,抓住基础,把握重难点,根据学生实际,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加大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教学力度,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3、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要重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上课重点突出,讲究实效,注重启发,培养兴趣,讲课用普通话。
4、作业分量适当,难易适度,认真批改、讲评。
5、认真辅导,热情耐心,因材施教,对不同层次的学生用不同的方式对待。
6、认真做好考查、考试的命题和评卷工作,考后认真分析,查缺补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7、参加教学方式方法研究,参加编写、审议、选定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等工作。
8、要勤于积累自己的教学资料,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努力撰写论文,重视高一级学历进修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及教学能力。
9、每个教师的言行举止,要对学生起好示范和表率作用。语言行动讲究文明礼貌,衣着仪表讲究整洁端正。上课精神饱满,教态认真,谈吐文雅,口气亲切,不讽刺挖苦学生。
10、完成部交给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关闭窗口
学院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