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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86号)

【来源: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86号) | 发布日期:2023-10-18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课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以及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23年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政课教师队伍精准化管理水平,为教育部开展思政课教师队伍培训、思政课教学展示、项目申报以及听课调研等重点工作提供决策、实施依据,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更新时间

2023年10月18日—11月17日,每天8:00-21:00

二、信息更新网址

https://szll.sdut.edu.cn/

三、信息更新流程

2023年度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更新工作继续采取省级教育部门、高校、思政课教师三级负责机制。省级教育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属地高校信息更新工作,各高校党委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指导并督促思政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据实增删、审核、提交本校所有思政课专兼职教师信息,思政课教师负责逐项更新个人信息。

四、工作要求

1.各省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台账,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各校按时完成更新工作。要即时掌握属地各高校信息更新进度,及时发现反馈更新进度严重滞后或数据失真等问题,指导相关高校认真整改,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汇总审核属地各高校上报说明(附件),并于10月24日前报送教育部社科司。

2.各高校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指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校级管理员,认真完善本校思政课建设相关信息,做好本校思政课教师信息管理服务,确保所有更新信息真实准确。教师信息更新工作完成后,各高校要从系统导出教师统计表,逐页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后,于11月22日前上报省级教育部门,省级教育部门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教育部社科司。

3.思政课专兼职教师要充分认识信息更新工作的重要性,如实填写、应报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