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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关于学院“27号文件”的落实方案
2011-06-06 00:00  

思政部关于学院“27号文件”的落实方案

 

    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是我院进行二次创业的核心任务。学院为此出台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六个文件”,我们感到非常及时和必要。结合我部实际,我们针对其中的四个文件,即《关于强化新教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2.)、《关于实施听课制度的有关规定》(文件3.)、《关于教师参与公益服务的实施意见》(文件4.)、《关于加强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文件6.),制订以下落实方案。

一、《关于强化新教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方案(文件2.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新教师以及新转岗教师的培养管理,促进他们尽快适应新的教育教学岗位,有效提高师德素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建设一支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现代化需要的高素质思政教师队伍,除了支持学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外,还应在培养工作中充分发挥老教师在专业、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带头、示范、指导作用,开展“以老带新”活动。

  (一)指导教师条件

1、政治素质高,敬业精神强,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被公认为教学能力强的专职教师。部领导及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应起带头作用。

  (二)帮带对象

在本部任教不足三年或新转岗的教师。目前来说主要有杨利红和连宏伟两位老师。

  (三)指导内容及要求

1、经思政部研究确定,杨利红由中特教研室负责帮带培养,指导教师徐建华、孙慧,连宏伟由思修教研室负责帮带培养,指导教师刘断思、王丽娟。

2、指导教师要以自己高尚的思想品德、严谨的工作态度、无私的奉献精神,对帮带对象言传身教。

3、在“新老结对”的基础上,要求指导教师对帮带对象在工作中做到四个共同,即在每学期开学前共同制定本学期的“以老带新”工作计划;在备课中共同研究处理帮带对象所任课程中的问题、设计教学方案;在相互听课过程中,共同探讨提高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效果的基本途径和方法;在辅导中,共同分析把握学生基本情况,处理学生易出现的问题。

4、新教师讲新课前要听老教师的课,备课教案应由指导教师审阅后方可上台讲课。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学期为帮带对象上两次以上理论和实践示范课。

5、指导教师每月至少听帮带对象二至三节课,并对授课中的教态、教材处理、教法、学法、语言、课件制作、课堂组织等方面作出具体指导,听课记录上要有具体的指导意见。

6、帮带对象每学期必须申报一次汇报课或观摩课。在汇报课或观摩课之前,相关教研室主任要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师和帮带对象集体研究授课方案,确保授课质量,并组织评委对汇报课或观摩课进行听课、评课。

7、指导教师具有辅导帮带对象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撰写教育科研论文的义务,帮带对象每学期必须完成一篇以上较高质量的论文。

8、每学期以思政部为单位举行一次“以老带新”经验交流会。

  (四)实施监督

1、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以老带新”活动的组织安排、督促检查,并把它作为教研室责任目标进行落实和总结,它也是教研室评先的必备条件之一。

2、“以老带新”也是教师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每学期期末要对每一“新老结对”一学期完成目标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并作为教师学期综合考评的内容之一。

3、指导教师要鼓励并指导帮带对象参加各级各类业务竞赛,帮带对象竞赛获奖,指导教师可享受相应奖励。

二、《关于实施听课制度的有关规定》落实方案(文件3.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全面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情况,促进教师互相学习,并更好地组织好教学,不断提高思政课的教育教学质量。现根据思政部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一)参加听课人员

思政部的各级领导、全体专任及兼职教师。

  (二)每学期听课时数

1、院级主管思政部的领导听课时数不少于6学时;思政部领导不少于8学时。

2、教研室主任、专任教师不少于10学时;思政部兼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8学时。

3、学院统一组织的专题讲座、观摩课、示范课、优质课、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说课比赛等,不计入听课时数。

  (三)听课方式及要求

1、常年不定期随机听课。听课人员自行选择课程(以本部门开设的课程为主)、任课教师和听课时间。

2、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后均应按听课、评课的要求做好听课记录并填写评价意见或建议。除此外还应了解如下几方面情况:

1)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的反映。

2)学生对思政课教学的要求与建议。

3、听课人员听完课后,应将听课意见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以便授课教师发扬教学中的优点,改进不足之处;将授课教师不能解决的问题反映给思政部,以便及时解决。

  (四)实施监督

1、每学期检查听课记录两次,时间为期中、期末。检查情况作为教师学期综合考评的内容之一。

2、专任及兼课教师的听课记录由思政部领导、教研室主任组成的检查监督小组检查;领导及教研室主任的听课记录由教师组成的检查监督小组检查。检查结果在思政部全体会议上予以公布,对未完成任务及不认真的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3、每学期期末,思政部领导、教研室主任、专任教师、行政兼课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将《听课记录》及时交到思政部进行检查统计,并于每学期放假前两周内将听课统计情况报送教务处。

三、《关于教师参与公益服务的实施意见》落实方案(文件4.

高等院校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三大职能。教书育人的职业要求教师应该“为人师范”,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思政课教师参与公益服务可以帮助教师深入了解社会、关怀社会、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对提升自身职业道德水准,强化服务学生意识,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益服务的主要内容

1、结合思政教师专业特点,举办“时政热点”“法律讲堂”“人际交往”“心理课堂”等学术讲座,开通“心理热线”,义务为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服务。

2、组织学生进行课外社会调查、考察参观等实践活动,与团委、学生处联合,参与或组织文化艺术活动演出或论坛等。比如,“民营企业发展社会调查”、“循环经济——电力集团考察”、“忆先烈,清明追思——烈士陵园参观”、“淇河环保行”“红色旋律红歌会”“实事求是论坛”等。

3、对校外进行社会服务。如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子,对社区孤寡老人提供帮扶,定期对敬老院、福利院慰问服务,根据需要对社区、企事业机关进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积极参与环保活动以及社会救助献爱心活动等。

  (二)实施监督
  1、根据学校对公益服务的规定,每位教师每年应至少参加3项(三个小时以上)校内外公益服务。教师年度考核合格需以完成公益服务活动为基础。作为教师工作职责的一部分,将在其评先中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
  2、每项公益服务须有服务过程的记录以及心得分享的评价,以便总结公益服务实施的经验。同时,
教师还需填写《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参与公益服务鉴定表》。

3为保证公益服务的成效,从2011年下学期开始,将成立“公益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活动的组织工作,统一安排在校内外实施。

 四、《关于加强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落实方案(文件6.

    人文精神的实质,是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其核心是如何做人。而学会做人才能成人、成才、成功。所以,要想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才、成功,就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倡导优秀的人文精神,只有这样才会有助于造就有较高综合素质的高职人才。根据学院《关于加强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结合思政部和我院学生的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充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课堂,渗透人文教育

    课堂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也是对学生进行人文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渠道。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目前高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与我们即将开展的人文素质教育具有相同的精神实质。因此,在课堂上,教师应融合传统道德文化和现代人文教育知识,大力渗透人文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去求“善”、求“美”,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养成正确的人生观、科学的世界观、符合时代要求的价值观,坚持实事求是的严肃态度,学会尊重科学,尊重事实,尊重他人的品格。努力使我院学生既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又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

  (二)大力开展实践活动,养成人文素质

    实践活动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延伸和加强,是学生把所学人文理论内化为思想观念,外化为积极行为的重要环节。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在课堂之外,通过与学院团委、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积极联合,共同开展人文素质教育等实践活动,加强对学生实践活动的指导。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道德教育和法律观念教育,使学生养成较好的人文素养。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作用,通过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渗透人文素养教育。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如“三支一扶”、“三下乡”等,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增强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培养学生的社会服务能力,接受来自劳动人民群众中的人文、道德教育,养成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他人的品质。

  (三)开展人文素养专项教育活动,强化人文教育

    一是开设大学生人文讲坛。聘请校内外专家学者讲学,丰富大学生人文知识,增强大学生人文素养。大学生人文讲坛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组织、自主管理,进行自我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学生对人文素养的关注和兴趣,自觉参与自身人文素质培养。二是充分利用国旗下演讲、入学教育、团会活动等教育活动时间与场所开展人文素质专项教育。

  (四)开设传统道德文化和现代文化选修课,提升人文素养

    我们愿意配合人文教育学院在全院学生中开设人文教育公共选修课,如弘扬传统道德文化的《三字经》、《弟子规》、《论语》、《道德经》等道德讲堂;养成法律思维的《合同法》、《民法》、《劳动合同法》、《刑法》等法律讲堂;提高美学水平的《名著鉴赏》、《音乐欣赏》、《美术欣赏》等艺术讲堂;调节自我心理健康的《心理与人生》、《人格培养》心理讲堂等等。学生在一、二年级每学期可选修12门选修课程,二年内至少完成3门选修课并考核合格。

    此外,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人文方面的专家、学者来我院举办人文素质教育讲座,提升学生的人文精神。

 

 

                                     思想政治教育教研部

                                      2011年5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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